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满足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需要的经营场所。
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且有一定数量与防雷、建筑等相关专业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并在其从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管理体系,以及健全的技术、档案和管理制度。
具有与所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技术能力和良好信誉。
用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专用仪器设备应当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者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通用材料
资质申请表:填写《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申请表》,并在指定位置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法人证明材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明申请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管理制度材料2: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管理手册,应包括检测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框图、相关技术标准目录等内容。
生产管理制度,包含生产制度和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和实施、事故分析处理制度等。
准备申请材料:一般包括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申请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简表、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清单和发票复印件、仪器设备检定或者校准证书复印件、生产管理制度、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手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