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是现金存款的一种很好的选择。为了防止投标人在投标评估过程中更改投标或撤回投标,或防止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投标人通常要求投标人支付定金以限制另一方的行为。
投标保函的设立,不仅是对招标人权益的有效保护,也是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重要手段。它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附带由银行出具的保函,以此证明其投标行为的严肃性和可信度。一旦投标人违反承诺,招标人可以依据投标保函要求银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从而有效避免经济损失。
投标保函和投标保证金的区别:
投标保函是指在投标中招标人为保证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等,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的银行出具的书面担保。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预付款保函,又称还款保函,指担保人(银行)根据申请人(合同中的预收款人,通常情况下是出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预付款人,通常是进口商)开立的,保证一旦申请人未能履约,或者未能全部履约,将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赔后向其返还该预付款的书面保证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