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双方可以发生在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或者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之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的。
利息约定不明的,分为两种情况。属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外,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借据约定应当详细、明确、合法。比如,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姓名书写正确;出借款的方式、金额以及币种的书写方式、借款期限、借款用途、借款利息、偿还方式都要做好约定,后还有签字签章按手印等这些都要注意。
在我国,虽然经济的总体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但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使得广大农村地区仍然呈现为小生产方式占主导地位的特征,不仅农民的生产经营仍然以家庭为单位,而且农村地区的企业多数也呈现出资本少、规模小的特点。农村经济的这种特性决定了民间借贷发展的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