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审批、发证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 的管道。
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况:
(1) 申请材料不全或不能达到规定条件的;
(2) 申请材料不属实并且不能达到规定条件的;
(3) 提出本次申请前, 两年内曾出现违反规定情况的;
(4) 处于对办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有不利影响的法律诉讼等司法纠纷或正在接受有关司法限制与处罚的;
(5) 从事相关特种设备型式试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或评审工作的。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是指在中国从事特种设备制造的企业需要获得的许可证。它是一种资质证书,证明企业具备生产特种设备的能力和合格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2.许可证编号:每个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都有的编号,用于标识该证书的有效性和相关信息。
3.许可范围: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会明确列出企业获得许可的特种设备类别和型号范围。根据企业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条件,可能会针对不同的特种设备类型进行许可。
4.生产设备和工艺: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会要求企业提供生产工艺和流程图,并确认企业拥有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这些信息可以确保特种设备的制造过程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5.质量控制体系: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会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以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这包括质量管理程序、检测和测试设备、质量控制人员等。
6.监督管理要求: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会注明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的管理监督要求,并约定监督检查的周期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