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在我国广大城镇,有“耍龙灯”的习惯。
“耍龙灯”也叫“舞龙”,又称“龙灯舞”,是流行于我国的一种民间舞蹈。
我国古代人民为寄托美好愿望而创造了龙的形象。相传,古人把龙、凤、麒麟、龟称为四灵。造型优美,绚丽多采,线条刚柔相济。在历史条河中闪耀着独特的艺术光彩。早在商殷时代,铜器和骨刻上就有龙形图案;周代铜器的龙纹已渐趋完整。“耍龙灯”在汉代民间已相当普遍了。唐、宋时期的“社火”、“舞队”表演中,“耍龙灯”已是常见的表演形式。宋代吴自牧著的《梦梁录》中记载:南宋行都临安(今杭州)“元宵之夜……草缚成龙,用青幕遮草上,密置灯烛万盏,望之蜿蜒如双龙之状。”
在古代,人们把“龙”作为吉祥的化身,代表着风调雨顺的愿望,因此,用舞龙祈祷神龙的保,以求得风调雨顺,四季丰收。人们舞起用竹、铁结扎,外用绸缎或布匹制作的彩龙取乐,表现欢快的心情,经过民间艺人不断加工制造,到现在“耍龙灯”已发展成为一种形式完美、具有相当表演技巧和带有浪漫主义色彩的民间舞蹈艺术,深为广大群众所喜闻乐见。
“耍龙灯”的表演,有“单龙戏珠”与“双龙戏珠”两种。龙身由许多节组成,每节间距约五尺左右,节称一档。组成龙身的“节”,一般都是单数。(如九节、十一节和十三节的)。部分也分轻重不同,一般重量约三十多斤。龙珠内点蜡烛的称“龙灯”,不点的称“布龙”。
在耍法上,各地风格不一,各具特色。耍九节的主要侧重于花样技巧,较常见的动作有:蛟龙漫游、钻裆子(穿花),头尾齐钻,龙摆尾和蛇退皮等。耍龙中,不论表演那种花样动作,表演者都得用碎步起跑。耍十一、十三节龙的,主要表演蛟龙的动作,就是巨龙追捕着红色的宝珠飞腾跳跃,忽而高耸,似飞冲云端;忽而低下,象入海破浪,蜿蜒腾挪,煞是好看。
农村耍龙灯还有个习惯,就是不仅在本村耍,还到外村表演,到镇上或城市宽阔的街头、广场去“赛演”。每当新春至元宵节期间,在此起彼落的锣鼓声、鞭炮声中,各个民间“舞龙”队大显身手,引动万人空巷。